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,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,提升社会治理效能,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。人民法庭作为辖区群众家门口的“小法院”,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,也是弘扬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与推动基层法庭高质量发展的舞台。自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创建工作开展以来,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以“观念能力作风提升年”活动为契机,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人民法庭工作全过程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坚持源头治理、坚持多元解纷和坚持依法能动履职,充分发挥立足基层、贴近群众的优势,发挥“小法庭”的“大作用”,做到“小事不出村”“大事不出镇”“矛盾不上交”,努力让基层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,为基层治理提供坚强法治保障。
坚持党建引领
内乡法院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,坚持党建引领,全力夯实工作基础。院党组高度重视,积极行动,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,传达学习上级通知精神,群策群力研究部署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创建工作。制定专项活动方案,成立以党组书记、院长任组长,主管院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。同时明确各法庭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,明晰小组成员及下设办公室成员职责,以严密的组织建设确保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创建工作走深走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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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落实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定期召开主题党日活动,加强政治理论和党史学习教育,引导法庭干警赓续红色血脉、传承红色基因,以党建带队建,以党建促审判,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研究、同部署、同落实。
多元联调搭建诉源治理大调解网格
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前沿作用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,以平安建设、三零创建、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等为抓手,聚焦更高水平平安内乡建设,聚力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,坚持关口前移、源头预防,多方联动、多元化解,不断借助外力,深挖自身潜力,推动基层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综治中心,与辖区派出所、司法所以及街道、社区、乡镇调解组织和基层网格员全面对接,建立联席会议制度,将对接落实情况纳入各乡镇考核和奖惩范围,共同促进矛盾纠纷解决。
乍曲镇某村两户群众因相邻权发生纠纷。镇信访部门将情况通报给法庭后,法庭组织派出所、司法所、镇信访办、村干部对双方尽心调解,释法明理,该户当场保证花钱另修排水沟,圆满解决了纠纷。
创新为民强化司法便民利民措施
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,让当事人不跑腿少跑腿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达到审理一案、释法一片的法治效果,内乡法院注重巡回办案,生动践行“马锡五”审判方式,把传承前辈法官干事创业精神同创建新时代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有机结合,持之不懈深入村舍院落、田间地头就地开庭、当庭调解、以案释法,让群众更加了解法院、了解法律,推动形成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,着力通过巡回审判打通司法正义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湍东法庭在一起无保险公司的交通事故案件中,承办法官“三顾茅庐”与当事人沟通,将司法理念与中华传统美德相结合,不厌其烦的释法说理,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。
师岗法庭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,因当事人生病住院,为方便群众诉讼,承办法官在病房开展调解工作,该案圆满调解。
裁审“零缝隙” 发挥“立调审执”一体化优势
内乡法院各人民法庭充分发挥“立调审执”一体化优势,在做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的同时,坚持“能调则调、能调尽调”原则,形成“因案而异引导调、因人而异多样调、因型而异全力调”的调解举措,大大提升了案件调解率。坚持将执行理念贯穿于立、调、审工作全过程,注重案件的履行情况,对于能当庭履行的案件尽可能推动案件当庭履行,并持续跟进,及时督促当事人在调解和判决后履行义务,有效避免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环节,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诉讼成本,减轻当事人诉累,提升审判质效,节约司法资源,做到矛盾纠纷“一站式”解决,将司法为民、利民、便民落到实处。
赵店法庭在审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中,调解成功的同时,督促义务方及时履行义务,保证了权利人的诉讼利益得以兑现,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“一站式”解决,法庭的高效服务获得当事人的点赞。
高效司法助推优化营商环境
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。人民法庭深入企业解决涉企纠纷、排除隐患,一方面,为企业把脉问诊,了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,建立企业风险分类监测预警机制,为企业做到及时预警、提醒、助力企业降低营运风险;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,做到有问必答、有难必帮、有疑必解,实打实地回应企业诉求。另一方面,用好府院联动机制,不断加强多部门诉调对接,创新纠纷解决渠道,凝聚各部门工作合力,坚持可调则调,能调尽调原则,为涉困企业纾困争取时间与资源。
夏馆法庭位于内乡县深山区,辖区内厂矿企业较多,没有专业的法律顾问、法律风险意识淡薄,企业经常遇到工人受伤、货款难以收回等问题。夏馆法庭深入企业内部,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,用“接地气”的语言对如何依法保障企业健康发展、如何正确处理涉法涉诉、依法用工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,并结合审理实务中的经典案例,重点就买卖合同、企业纠纷等关联领域常见问题进行了说明,并对部分企业在诉讼中出现的合同约定不清楚、不细致等问题作出提示,引导企业规范自身行为,最大限度减少纠纷,将风险化解于无形。
持续推进普法宣传
内乡法院积极探索“主动走出去”的工作方法,利用基层法庭自身扎根基层、贴近群众的优势,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,主动延伸审判职能,通过普法宣传拉近与群众的距离,加强法律知识在农村宣传和普及,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。
通过开展巡回办案、“法治进校园”“法治进乡村”普法宣传、纠纷化解建议等形式,增强群众法治意识,引领乡风文明。通过微信公众号、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,紧跟社会热点问题,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。今年以来,发布涉及“婚约彩礼”“农村土地经营”“防养老诈骗”“赡养纠纷”等热点问题的多篇文章及短视频,为群众提供高质量普法宣传,提升群众司法服务获得感。
灌涨法庭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,当庭促成双方达成调解,并在庭后就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常见问题,对现场群众进行释法说理,从借条怎么打、借款的诉讼时效等群众关切的问题出发,现场讲解了关于民间借贷的一系列法律知识,赢得了村民的一致好评。(供稿:内乡法院 聂传青 秦峻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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