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清算的不同时间过程,清算价值又分哪些类型?
根据清算的不同时间过程,清算价值又分为两个类型:
1、正常清算价值
正常清算价值(Orderly Liquidation Value)。 这里假设企业会将它的资产出售给最高竞价者, 并假设清算在一个正常的出售过程下进行, 同时还假设企业有足够的交易时间,能够选择适当的时机和有利的渠道(带来最好售价)进行交易。
2、廉价清算价值
廉价清算价值(Distress liquidation value)。 这是一个“非常”价格。 它假设企业必须于同一时间(或接近于同一时间),将其所有资产出售给同一个或很少的几个买主。 换句话说,企业不得不将其全盘卖给那些整体购买清算资产的专门机构。 很显然,廉价清算价值要低于正常清算价值。
有时候,两种价值的差异非常大,这取决于企业及其资产特征。
此分类法的前提是,清算发生于预测期末。
清算价值的基本信息是什么?
清算价值是指以评估对象处于被迫出售、快速变现或其他非正常市场条件为依据判断的资产价值估计数额。
另外,在2007年11月份,中国资产评估学会出台的《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》中定义了“清算价值”为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中的一种,属于市场价值类型以外的一种价值,其定义为“清算价值是指在评估对象处于被迫出售、快速变现等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价值估计数额。”并指出“当评估对象面临被迫出售、快速变现或者评估对象具有潜在被迫出售、快速变现等情况时,注册资产评估师通常应当选择清算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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